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关系着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和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
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试验时间。稳定性试验中应设置多个考察时间点,其考察时间点应根据对样品的性质(感官、理化、生物学)了解及其变化的趋势设定。1.普通样品。长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应与样品保质期一致,如保质期定为2年的样品,则应对0、3、6、9、12、18、24个月样品进行检验。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加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为3个月,即对放置0、1、2、3个月样品进行考察。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2.特殊样品。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考察。保质期在3个月之内的,应在贮存0、终月(天)进行检测;保质期大于3个月的,应按每3个月检测一次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包括贮存0、终月)的原则进行考察。
2020年3月1日(含本日,下同)起申报的药品、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广告、医疗器械广告,须按照新的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列表参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事项办事指南。2020年3月1日起申报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2020年3月1日起申报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中最短的有效期一致;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均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请申报单位在广告申报时仔细填写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及生产许可文件有效期相关内容,认真核对。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药品广告备案审查事项,取消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告知承诺制审批业务。
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主要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类,均衡、充分的营养供给是人体健康所必需,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机能的物质基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组织编写的《协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手册》提出,通过均衡营养提高自身抵抗力,建议适量补充复合维生素、适量的补充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矿物质及深海鱼油等保健食品。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被公认为和免疫力的关系十分密切,蛋白质是构成免疫球蛋白的基础,维生素中的A、C、E可促进淋巴细胞分裂、生成抗体、巨噬细胞、抑制抗原响应,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如铁、锌、锰、铜、硒等都是组成免疫系统的必需成分。
江苏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供应食品功能性实验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