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一)供应食品配方服务价格注册信息系统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与纸版资料不一致。请按照确定版本,认真、逐项填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为文本格式,请勿提交PDF、图片、链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续、变更、转让等注册申请,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与原注册内容不一致。供应食品配方服务价格请根据原批准证书及附件、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新的规定,完善产品技术要求。(三)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未发补内容。补充资料中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审评意见未涉及内容,同时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与纸版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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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食品配方服务注册申请人向我中心主动提交补充材料后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按对已发出审评意见,尚未提交补充材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受理中心服务窗口一并提交补充材料。我中心不直接接受已发出审评意见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执行。对补充供应食品配方服务材料已受理,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请注册申请人自查,若自身名称和住所地址发生变更与原注册证书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向我中心主动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新营业执照和相关变更全部过程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完整公示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