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专业食品产品升级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月27日,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专业食品产品升级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统一文书格式范本式样,总局研究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要求各地结合广告审查工作实际,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专业食品产品升级注册申请人向我中心主动提交补充材料后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按对已发出审评意见,尚未提交补充材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受理中心服务窗口一并提交补充材料。我中心不直接接受已发出审评意见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执行。对补充专业食品产品升级材料已受理,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请注册申请人自查,若自身名称和住所地址发生变更与原注册证书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向我中心主动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新营业执照和相关变更全部过程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完整公示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
在专业食品产品升级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都会见到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这是我国专业食品产品升级食品特有的标志。“小蓝帽”下方有“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G X X X X X X X X”,或“国食健字J X X X X X X X X”。“国食健字”代表的是批准部门,G或J的后面有8位阿拉伯数字,这就是该产品的“批准文号”,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号码”。
专业食品产品升级试验时间。稳定性试验中应设置多个考察时间点,其考察时间点应根据对样品的性质(感官、理化、生物学)了解及其变化的趋势设定。1.普通样品。长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应与样品保质期一致,如保质期定为2年的样品,则应对0、3、6、9、12、18、24个月样品进行检验。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加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为3个月,即对放置0、1、2、3个月样品进行考察。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2.特殊样品。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考察。保质期在3个月之内的,应在贮存0、终月(天)进行检测;保质期大于3个月的,应按每3个月检测一次专业食品产品升级(包括贮存0、终月)的原则进行考察。
专业食品产品升级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注册信息系统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与纸版资料不一致。请按照确定版本,认真、逐项填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为文本格式,请勿提交PDF、图片、链接等格式文件。延续、变更、转让等注册申请,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与原注册内容不一致。请根据原批准证书及附件、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新的规定,完善产品技术要求。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未发补内容。补充食品产品升级公司资料中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审评意见未涉及内容,同时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与纸版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