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具生产销售证明。省局将根据市(州)局的现场核查意见向申请单位出具《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证明文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料要求。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优质化妆品开发公司应对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市(州)局要认真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生产记录、销售台账进行现场核实和记录,真实填写《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现场核查表》,优质化妆品开发公司并将核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局食品风险监测处。南京佳熙康德为企业提供南京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备案,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对已优质化妆品开发发出审评意见,尚未提交补充材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受理中心服务窗口一并提交补充材料。我中心不直接接受已发出审评意见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优质化妆品开发注册申请人应按以下要求向我中心主动提交补充材料:1、将产品纸质补充材料(1份原件1份复印件)于约定日期前快递至我中心。2、同一申请人涉及多个产品的,每个产品均需提供一套完整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3、补充材料首页或封面写明产品名称和受理编号,在受理编号后注明“主动补充材料”,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4、不在本批产品清单内的产品或已经补充过新的营业执照和相关变更全过程证明资料的产品无需再次补充。5、主动补充材料仅限于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变更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申请资料不予受理。
保健食品注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一)优质化妆品开发公司注册信息系统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与纸版资料不一致。请按照确定版本,认真、逐项填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为文本格式,请勿提交PDF、图片、链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续、变更、转让等注册申请,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与原注册内容不一致。优质化妆品开发公司请根据原批准证书及附件、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新的规定,完善产品技术要求。(三)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未发补内容。补充资料中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审评意见未涉及内容,同时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与纸版内容保持一致。
江苏|2月27日,江苏局消息:自3月1日起,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提交“三品一械”广告审批优质化妆品开发材料,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优质化妆品开发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通过的“三品一械”广告,公众可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我查查”栏目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查询审查结果。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优质化妆品开发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三是优质化妆品开发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目前对于优质化妆品开发食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和夸大作用上,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不了解保健食品的概念,将其产品当作药品来出售,欺骗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等描述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优质化妆品开发利用或出现国家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