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一)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注册信息系统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与纸版资料不一致。请按照确定版本,认真、逐项填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为文本格式,请勿提交PDF、图片、链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续、变更、转让等注册申请,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与原注册内容不一致。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请根据原批准证书及附件、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新的规定,完善产品技术要求。(三)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未发补内容。补充资料中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审评意见未涉及内容,同时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与纸版内容保持一致。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三是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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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含本日,下同)起申报的药品、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须按照新的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列表参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事项办事指南。2020年3月1日起申报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2020年3月1日起申报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中最短的有效期一致;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均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请申报单位在广告申报时仔细填写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及生产许可文件有效期相关内容,认真核对。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药品广告备案审查事项,取消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告知承诺制审批业务。
保健食品备案: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保健食品需进行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备案包括保健食品的备案、备案变更等。保健食品备案服务内容:项目论证:我司拥有众多中医药专家、博士、硕士、大学教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将要备案的产品的功效成分及含量进行科学评价,提供配方打样。样品生产:我司可提供备案产品中试生产服务,并可联系和选择国家认定的检验机构,并送样检验。监督检验机构完成样品的各项检验。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对检验报告进行预审。整理申报:我司整理撰写及提交全套备案资料。专业、规范和缜密,兼顾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我司将跟踪省市场局的审批,领取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1、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未曾使用过,应提供配方原料安全性和功能性相关的文献资料均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均不少于 3 篇。2、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经使用过,但以往未曾批准过相同申报功能的,应提供原料与申报功能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 3 篇。3、产品配方原料、用量及配伍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已被公认的,且类似配方在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使用过的,应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均不少于 3 篇。4、优质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价格产品原料用量明显超过公认安全用量的,应提供原料用量安全性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 3 篇。